【虐兒案件】37歲母向兒子及女兒淋熱水認罪候判 曾因威脅丈夫直播淋熱水過程
發布時間: 2021/04/14 15:57
最後更新: 2021/05/04 18:02
37歲主婦疑不滿7歲兒子吃飯太慢而向他淋熱水,兒子推開水杯時被熱水濺到面部。主婦另與丈夫通電話及就財政問題爭吵時,直播向10歲女兒頭部淋熱水以威脅丈夫,以及再次向兒子背部潑熱水,導致兩人頭皮燙傷及皮膚達二級燒傷,鄰居聽到哭鬧聲報警揭發事件。涉案主婦今(14日)於區域法院承認有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等3罪,押後至4月28日判刑,等候精神及心理等報告,被告還押候判。
被告37歲,報稱家庭主婦,被控1項普通襲擊罪、1項有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1項企圖有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。
控罪指她於2020年2月10日,在沙田某單位普通襲擊男童X,以及於同月12日非法及惡意對男童X加以嚴重傷害、企圖非法及惡意對女童Y加以嚴重傷害。X及Y為被告子女,案發時分別7歲及10歲。
控方指2名事主現由親友照顧,辯方則指被告已與丈夫分居,但亦替被告撰寫求情信,今天亦有到庭旁聽。
法官得悉事主父親不願讓警方替子女就傷勢拍照,遂解釋考慮判刑時要考慮他們傷勢的近況,事主父親最終同意。
法官將案件押後至4月28日判刑,以索取被告的精神及心理報告,受害者創傷報告以及新近醫療報告,被告還押候判。
案情指,2020年2月10日被告在家中疑不滿兒子X吃飯太慢,要求丈夫打X,否則會以熱水燙X,被告丈夫遂以玩具打X一下。惟被告則從電熱水壺倒出一杯約80度熱水。被告丈夫嘗試阻止被告淋水,X則不斷將水杯推開,但期間X遭熱水濺到面部及額頭。被告丈夫帶X到廁所沖凍水紓緩,被告則在廁所外面嘲笑X「依家屋企有個鍾無艷」,X聽到後感到不開心。
兩天後,被告與丈夫通電話時就財政問題爭執,被告質疑丈夫說謊,隨即在電熱水壺倒出熱水,X及Y聽到倒水的聲音,嚇得走入睡房,並以椅子擋住門口,兩人躲在椅子下面,以被子及咕𠱸遮蓋自己。
被告推開門入房,並打開電話錄像通話,直播向Y頭部淋熱水以威脅丈夫,問丈夫是否仍然會給予同一答覆,Y以咕𠱸阻擋,但頭皮被熱水滴中,X肩膀亦被濺中,X及Y覺得痛及驚慌。 被告再盛出熱水並打算倒向X,X反抗,但被告追著X,最終被告潑中X背部,X感痛楚及大哭。
鄰居當日聽到X及Y在單位內求救及大哭的聲音後報警,警員到達被告住所後發現X背部及Y頭部有傷,兩人不斷哭泣及顫抖,被告被捕。
經檢查後,X全身有6%皮層燒傷,背部被燙傷範圍達20乘20厘米,屬二級燒傷。Y頭皮則有3乘1厘米的燙傷,有紅印及觸痛。
5,000元電子消費券料暑假登記,即看申請資格及登記方法:https://bit.ly/3uOA7pT
實時追蹤香港新冠肺炎確診者住所/出現地點,立即下載經濟日報App:https://bit.ly/2JdOaiS
記者:林欣樂